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商務局 關于商務執法事項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公告
根據(ju)《浙江省(sheng)市場監(jian)督(du)管理局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經濟和(he)信息化廳關于切(qie)實(shi)做好(hao)商(shang)務、鹽業執(zhi)法事項(xiang)劃(hua)轉加強監管(guan)執(zhi)法協作的通知》要(yao)求,市市場(chang)監管(guan)局(ju)(ju)、市商(shang)務局(ju)(ju)梳理形(xing)成了整合(he)(he)劃(hua)入市場(chang)監管(guan)綜合(he)(he)行政執(zhi)法范圍的商(shang)務執(zhi)法事項(xiang)目(mu)錄,經市政府同(tong)意,現予以公開。 自2021年4月11日起,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72項商務行政處罰事項(詳見附件)在杭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由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行使,除已立案但尚未結案的以外,目錄事項原業務主管部門不再繼續行使。上述事項的日常監管職責由商務、鹽業主管部門繼續承擔。
附件:整合劃(hua)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zhi)法范圍的商(shang)務、鹽業執(zhi)法事項目錄(lu)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zhou)市商務局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