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合〔2021〕43號
為支持產學研合作,鼓勵技術成果輸出,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依據《杭州市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管理辦法》(杭科合〔2020〕65號),公開征集2021年高校院所技術輸出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shen)報對(dui)象
在(zai)杭(hang)具有獨立法(fa)人資格(ge)的(de)高校(xiao)、科研院(yuan)所(suo)(suo)和新型研發機(ji)構(gou),以及在(zai)杭(hang)設(she)有獨立法(fa)人的(de)技術轉移機(ji)構(gou)的(de)其他省部(bu)屬高校(xiao)院(yuan)所(suo)(suo)(以下統稱為“高校(xiao)院(yuan)所(suo)(suo)”)。
二、申(shen)報范圍(wei)
高校院所向杭州企業輸出技術或成果,新藥項目在2016年6月30日、其他項目在2018年6月30日后簽訂技術開發或技術轉讓合同(簽訂日期以技術合同登記表上記錄為準),單項合同技術交易額不低于50萬元,且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實際技術交易(交易日期以銀行轉賬日期為準)的項目。
三(san)、申(shen)報辦(ban)法
采(cai)取網上填報(bao)與書面提交相結合方式進行。申報(bao)單位對報(bao)送材(cai)料一(yi)致性(xing)、真實性(xing)、有效性(xing)、準確性(xing)負完全責任(ren)。
1.網上填報:凡是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登錄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注冊,經區、縣(市)和錢塘新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進入“市獎勵類”科技服務業補助項目填報申請表,依次上傳每個技術合同文本及其技術合同登記表、每筆交易的有效票據和銀行憑證。
2.書面提交:網上填報提交后,下載打印所有申報材料,用A4紙依次裝訂成冊。申請補助信息表以技術合同編號為單元,用色紙相隔,每冊不超過300頁,簽名蓋章(騎頁章)確認。代表外地省部屬高校院所申報補助的技術轉移中心,需加蓋所屬高校院所公章。市屬單位報送到所在區、縣(市)和錢塘新區科技部門初審;省部屬單位直接報送到杭州市科技項目受理辦(黃姑山路40號506室87025452)。
四(si)、審核確認(ren)
1.各區、縣(市)和錢塘新區科技部門審核(he)轄區內新型研發機(ji)構的申報材(cai)料(liao)(liao),確保提交(jiao)的材(cai)料(liao)(liao)完整一致,會同本級財政部門簽(qian)署意見、簽(qian)名蓋章,匯總報送到杭州(zhou)市科技項目受理辦公室(shi)。
2.項(xiang)目受理辦公室負責全部(bu)申報材(cai)料的形式審查(cha),確保提交的材(cai)料完(wan)整一致,報送市科技局(ju)。
3.市科技(ji)局(ju)組(zu)織信用核查和專業人員審核,確認技(ji)術合同、買方(fang)屬地、賣(mai)方(fang)資質和實際(ji)技(ji)術交易額(e)等申報(bao)信息的(de)真(zhen)實有效性。
五(wu)、獎勵(li)辦法
經核查審核和會議研究確定的項目,按照實際技術交易額的3%、年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獎勵給科技成果輸出單位。省部屬單位由市本級財政全額撥付;市屬單位按體制由市與區縣(市)兩級財政按比例承擔。
六(liu)、截止日期與電話
申報截止日期:2021年7月21日;
區、縣(市)科技部門報送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
業務咨詢電話:85864397
系統支持電話:87054113
杭州市科學技(ji)術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