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
關于開展“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
構建(jian)以“區域品(pin)牌(pai)、先進標(biao)(biao)(biao)準、市場(chang)認(ren)(ren)證、國(guo)際認(ren)(ren)同(tong)”為核心(xin)的(de)公(gong)共(gong)品(pin)牌(pai)建(jian)設制度(du)體系,積極推動以“品(pin)字(zi)標(biao)(biao)(biao)”為形象標(biao)(biao)(biao)識的(de)區域公(gong)共(gong)品(pin)牌(pai)建(jian)設,綜合發揮標準提檔、質量提升(sheng)、品(pin)牌提效的組合效用,是我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任職浙江期間“推動質量振興,打造品牌大省”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屆五中全會推動高質量發展主題要求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實施旅游服務質量提升計劃的實施意見》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為加快推進“品字標”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增強浙江服務行業市場綜合競爭力,現就開展“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為工作中心,著力推進“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建設。以文化和旅游領域為“品字標浙江服務”突破口,緊扣提供優質文化和旅游服務這個中心環節,大力推動文化和旅游服務提質升級,進一步激發城鄉居民的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以此帶動我省服務行業服務技能持續提升、服務設施持續完善、消費結構更加合理、產品供給更加豐富,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結合浙江特色服務產業發展趨勢和熱點消費關注,結合“品字標”區域公共品牌定位,編制飯店業“品字標浙江服務”團體標準,引導品牌建設有序推進。堅持企業主體。引導市場主體強化品牌意識,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運用品牌理念推進服務業標準化管理和服務創新,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滿意度水平。以旅游飯店業為試點,輻射培育一批知名度高、有影響力的“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主體。堅持政府引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品字標浙江服務”公共品牌培育機制,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品字標”品牌認同。
(三)目標(biao)任務(wu)。創新體制(zhi)機制(zhi),提(ti)升服務(wu)水平,建立完善“品(pin)字標(biao)浙江服務(wu)”品(pin)牌(pai)培(pei)育、發展和保護體系。打造(zao)以特色品(pin)牌(pai)轉化、自(zi)我申(shen)明+承諾(nuo)、第三方(fang)認證等為建設模式(shi)的“品字標(biao)浙江(jiang)服務”品牌發展新格(ge)局。2021年為試點培(pei)(pei)(pei)育(yu)(yu)期,重點面(mian)向(xiang)浙江省(sheng)文化和旅游廳已評定的“金桂品質飯(fan)店”,按照公平公正(zheng)、擇優培(pei)(pei)(pei)優原則(ze),培(pei)(pei)(pei)育(yu)(yu)15家左右“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企業,提高市場牽引力、影響力、競爭力,推動形成服務優質、特色鮮明、整體智治、比較優勢突出的飯店業品牌梯度布局。
二、培育條件
試點培育期,我省旅游飯店應同時具備以下2個條件方能進入“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重點培育企業名單:
(一)符合《品質飯店評價規范》(附件1)基本條款要求,具有“金桂品質飯店”等級資質,且評定得分不低于520分;
(二)符(fu)合《“品(pin)字標(biao)”品(pin)牌管理(li)與評價規范第3部分:“品字標浙江服務(wu)”品牌評價要(yao)求(qiu)》(DB33/T 944.3-2021)關(guan)鍵條款(kuan)要求(附件2)。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摸排階段(2月—4月)。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和文化和旅游局系統摸排轄區內服務業情況,結合本通知培育條件有關要求組織上報培育企業推薦名單。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開展遴選,擇優產生年度“品字標浙江服務”重點培育企業名單。
(二)培育實施階段(5月—7月)。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結合年度重點培育企業名單,組織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發布標準立項計劃,開展“品字標浙江服務”團體標準的研制及宣貫培訓。
(三)品牌建設階段(8月—10月)。重點培育企業通過“品字標”品牌建設工作平臺() 提出“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申請。通過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浙江省飯店業協會共同培育,符合標準條件后由省品牌建設聯合會向重點培育企業發放“品字標浙江服務”公共品牌授權證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具體負責全省“品字標浙江服務”公共品牌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工作。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推進“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建設工作,明確發展目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部署本市、縣(市、區)品牌發展工作,積極構建“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社會促動”的“品字標”區域公共品牌建設長效機制。
(二)強化政策保障。各地要加大對“品字標浙江服務”區域公共品牌建設支持力度,享受“品字標浙江制造”同等政策。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品字標浙江服務”公共品牌建設納入對各市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內容以及各市(縣、區)全域旅游示范考核內容。
(三)夯實品牌保護。加快制定和完善“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權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品字標”品牌,維護品牌質量、信譽和形象。從嚴查處假冒偽劣行為,營造誠信守法經營良好氛圍。加大對經營主體知識產權、品牌維護、品牌保護等方面的培訓力度,提高商標、品牌保護意識和能力。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品字標”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宣傳力度。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開展“品字標浙江服務”重點培育企業專題宣傳活動。各市、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精心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開展“品字標浙江服務”公共品牌的公益宣傳,講好“品字標”服務業品牌故事,提高“品字標”品牌影響力、認知度、美譽度和市場競爭力,營造“品字標浙江服務”公共品牌建設的良好氛圍。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