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shu)廳(ting)
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批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
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建設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社〔2016〕141號)和《省委科技強省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浙江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行動方案〉的通知》(省科領〔2021〕1號)要求,現啟動第四批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題和要求
第四批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創建應圍繞“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推動區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中心主題開展。各申報單位應結合當地實際和產業需求進一步凝練建設主題,在現有的產業基礎上因地制宜引進、集成、應用并推廣各類低碳、零碳和負碳技術與措施,形成綠色技術體系區域集成應用的典型范例,爭取在縣域范圍內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可持續發展樣板。
各申報單位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和工作推進機制,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和配套條件,與在綠色技術領域有明顯優勢的高校院所、龍頭企業等合作開展科研攻關和技術應用示范點建設,積極改造本地已有的高碳高效產業,加快引進各類低碳高效企業,實現當地產業綠色轉型。要定期報送示范區建設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提煉政策舉措和經驗做法,加強復制推廣。
二、申報對象
以縣(市、區)域行政區劃為范圍提出申報創建。優先支持在已建的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基礎上創建示范區。
三、申報方式
1.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錄釘釘電腦端,按照“浙政釘-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常辦機構-省科技廳-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建設(在線辦理)”途徑,在線填寫申報書并上傳建設實施方案,經設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向我廳申報。原則上每個設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數量不超過1個。
聯系人: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管理辦公室 邱曉力,聯系電話:;省科技廳社發處 陳森,聯系電話:。
2.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5日。
附件: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