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
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1997年和2015年,國務院分別批準建立楊凌、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在搶占現代農業科技制高點、引領帶動現代農業發展、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面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有待提高等問題。為加快推進示范區建設發展,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大力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服務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為主攻方向,統籌示范區建設布局,充分發揮創新高地優勢,集聚各類要素資源,著力打造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先行區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試驗區。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以科技創新為引領,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促進農業科技成果集成、轉化,培育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通過試驗示范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更好為農業農村發展服務,走質量興農之路。
深化體制改革。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大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力度,打造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試驗田”,進一步整合科研力量,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著力激發農業科技創新活力。
突出問題導向。以國家戰略為指引,主動適應當前農產品供需形勢變化,針對制約區域發展的突出問題,圍繞農業生產經營需求,加強科研創新,強化協同攻關,堅持差異化、特色化發展,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推動融合發展。以提質增效為重點,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溢出效應,提升農業技術水平,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輻射帶動農業農村發展,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布局建設一批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現代農業創新高地、人才高地、產業高地。探索農業創新驅動發展路徑,顯著提高示范區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綠色發展水平。堅持一區一主題,依靠科技創新,著力解決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培育創新主體。研究制定農業創新型企業評價標準,培育一批研發投入大、技術水平高、綜合效益好的農業創新型企業。以“星創天地”為載體,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新型職業農民、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留學歸國人員、科技特派員等成為農業創業創新的生力軍。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業創新。
(二)做強主導產業。按照一區一主導產業的定位,加大高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力度,著力提升主導產業技術創新水平,打造具有競爭優勢的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加強特色優勢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著力培育現代農業發展和經濟增長新業態、新模式,增強示范區創新能力和發展后勁。強化“農業科技創新+產業集群”發展路徑,提高農業產業競爭力,推動向產業鏈中高端延伸。
(三)集聚科教資源。推進政產學研用創緊密結合,完善各類研發機構、測試檢測中心、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等創新服務平臺,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資源和人才向示范區集聚。健全新型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創新農技推廣服務方式,探索研發與應用無縫對接的有效辦法,支持科技成果在示范區內轉化、應用和示范。
(四)培訓職業農民。加大培訓投入,整合培訓資源,增強培訓能力,創新培訓機制,建設具有區域特點的農民培訓基地,提升農民職業技能,優化農業從業者結構。鼓勵院校、企業和社會力量開展專業化教育,培養更多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
(五)促進融合共享。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積極探索農民分享二三產業增值收益的機制,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增強農民的獲得感。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推進區域協同創新,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打造新型“科技+產業+生活”社區,建設美麗鄉村。
(六)推動綠色發展。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發展循環生態農業,推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打造水體潔凈、空氣清新、土壤安全的綠色環境。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提高垃圾和污水處理率,正確處理農業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糧食安全、農民增收的關系,實現生產生活生態的有機統一。
(七)強化信息服務。促進信息技術與農業農村全面深度融合,發展智慧農業,建立健全智能化、網絡化農業生產經營體系,提高農業生產全過程信息管理服務能力。加快建立健全適應農產品電商發展的標準體系,支持農產品電商平臺建設和鄉村電商服務示范,推進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
(八)加強國際合作。結合“一帶一路”建設和農業“走出去”,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提升示范區國際化水平。加強國際學術交流和技術培訓,國家引進的農業先進技術、先進模式優先在示范區轉移示范。依托示范區合作交流平臺,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提高我國農業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財政支持政策。中央財政通過現有資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孵化、成果轉移轉化等,推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各地要按規定統籌支持農業科技研發推廣的相關資金并向示范區集聚,采取多種形式支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二)創新金融扶持政策。綜合采取多種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和地方政府在現行政策框架下設立現代農業領域創業投資基金,支持農業科技成果在示范區轉化落地;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向示范區集聚,支持示范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在示范區所在縣域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投資組建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創新信貸投放方式,鼓勵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根據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為符合條件的示范區建設項目和農業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引導風險投資、保險資金等各類資本為符合條件的農業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提供支持。
(三)落實土地利用政策。堅持依法供地,在示范區內嚴禁房地產開發,合理、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產業發展用地,明確“規劃建設用地”和“科研試驗、示范農業用地(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具體面積和四至范圍(以界址點坐標控制)。支持指導示范區在落實創新平臺、公共設施、科研教學、中試示范、創業創新等用地時,用好用足促進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用地支持政策,將示范區建設成為節約集約用地的典范。
(四)優化科技管理政策。在落實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政策、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等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科技管理政策,推動農業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評定制度和農業科技人員報酬激勵機制。將示范區列為“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推薦渠道,搭建育才引才薦才用才平臺。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科技部等有關部門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協同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貫徹落實。各地要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創新示范區管理模式,探索整合集約、精簡高效的運行機制,以評促建、以建促管、建管并重,全面提升示范區發展質量和水平。
(二)規范創建流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科學合理布局。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制定示范區建設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并向國務院提出申請,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從示范區功能定位、區域代表性等方面對規劃和方案進行評估,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三)做好監測評價。健全監測評價機制,建立創新驅動導向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創新能力、高新技術產業培育、綠色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考核評價。定期開展建設發展情況監測,建立有進有退的管理機制。加強監督指導,不斷完善激勵機制,切實保障示范區建設發展質量。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