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余杭區農機化試驗項目的通知
余農發〔2019〕84號
各鎮、街道農業公共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農業轉型升級,加快農業領域“機器換人”步伐,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生態都市農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區委〔2016〕51號)文件精神,現就組織開展2019年度農機化試驗項目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對象
余杭區范圍內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含農業企業和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二、項目建設要求及補助標準
(一)建設要求
1.項目支持范圍為余杭區內首次引進的先進適用農業機械及設備;
2.項目實施單位引進后必須開展適應性試驗,并提供試驗數據與總結;
3.重點支持糧油、蔬菜、茶葉等余杭農業主導產業及生態化處理的農業機械及設備。
(二)補助標準
要求當年農機設備及試驗費總投入在10萬元以上,補貼標準按總投入的70%給予補助,原則上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30萬元。
三、項目申報與立項
(一)項目申報
各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供余杭區農機化試驗項目申報文本(附件)、申報單位資質證明材料、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資產負債表等證明資料,并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須經鎮(街道)初審同意后上報區農業農村局(農機監管總站),截止時間為5月25號,逾期不再受理。
(二)項目立項
項目申報后經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審核,并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實施單位的農業機械設備是否為首次引進,是否具有先進性和推廣價值及試驗經費安排等進行評審,經評審確認后由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發文立項。
聯系人:區農機監督管理總站金啟明,電話:86228375。
附件:余杭區農機化試驗項目申報文本
杭州市余杭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