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住房限購
參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司法拍賣的競買人,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二、嚴格防范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嚴禁發放用于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貸資金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嚴格個人經營貸和消費貸真實性審查,加強貸后資金管理。
三、嚴厲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中介機構不得受理并對外發布掛牌價格明顯高于合理成交價格的房屋信息。對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哄抬房價、捏造和散布房價上漲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采取約談、公開通報、暫停網簽、列入行業失信“黑名單”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嚴格規范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
各網絡平臺賬號及網絡群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加強發布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導向性,共同為杭州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對不實傳播杭州房地產市場政策和市場運行情況、制造虛假熱銷、助推投機炒房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有害信息,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