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dong)
(十四)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明確村莊布局分類。積極有序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盡快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對暫時沒有編制規劃的村莊,嚴格按照縣鄉兩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確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設管理要求進行建設。編制村莊規劃要立足現有基礎,保留鄉村特色風貌,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規劃有序開展各項建設,嚴肅查處違規亂建行為。健全農房建設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監管體制,3年內完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建設標準和規范,提高農房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加強村莊風貌引導,保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加大農村地區文化遺產遺跡保護力度。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穩扎穩打,不刮風搞運動。嚴格規范村莊撤并,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上樓,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
(十五)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著力推進往村覆蓋、往戶延伸。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有序實施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加強農村資源路、產業路、旅游路和村內主干道建設。推進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繼續通過中央車購稅補助地方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券等渠道,按規定支持農村道路發展。繼續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創建。全面實施路長制。開展城鄉交通一體化示范創建工作。加強農村道路橋梁安全隱患排查,落實管養主體責任。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強中小型水庫等穩定水源工程建設和水源保護,實施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和小型工程標準化改造,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到2025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8%。完善農村水價水費形成機制和工程長效運營機制。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加大農村電網建設力度,全面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平。推進燃氣下鄉,支持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發展農村生物質能源。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動農村千兆光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移動物聯網與城市同步規劃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農業農村遙感衛星等天基設施。發展智慧農業,建立農業農村大數據體系,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完善農業氣象綜合監測網絡,提升農業氣象災害防范能力。加強鄉村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加強村級客運站點、文化體育、公共照明等服務設施建設。
(十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快研發干旱、寒冷地區衛生廁所適用技術和產品,加強中西部地區農村戶用廁所改造。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進源頭分類減量、資源化處理利用,建設一批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健全農村人居環境設施管護機制。有條件的地區推廣城鄉環衛一體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進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美麗庭院示范創建活動。
(十七)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逐步實現標準統一、制度并軌。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多渠道增加農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繼續改善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在縣城和中心鎮新建改擴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完善農村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支持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面向農民就業創業需求,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與技能培訓,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基地。開展耕讀教育。加快發展面向鄉村的網絡教育。加大涉農高校、涉農職業院校、涉農學科專業建設力度。全面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提升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采取派駐、巡診等方式提高基層衛生服務水平。提升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選建一批中心衛生院。加強縣級醫院建設,持續提升縣級疾控機構應對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加強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實行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加強婦幼、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政策和服務體系,推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鄉村延伸。深入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推進城鄉低保制度統籌發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質量。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推動村級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推進農村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
(十八)全面促進農村消費。加快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體系,改造提升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和農產品出村進城,推動城鄉生產與消費有效對接。促進農村居民耐用消費品更新換代。加快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推進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產地低溫直銷配送中心、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完善農村生活性服務業支持政策,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網點,推動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發展,滿足農村居民消費升級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鄉消費。
(十九)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強化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弊端,加快打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統籌縣域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農田、生態保護、城鎮開發、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實現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壯大縣域經濟,承接適宜產業轉移,培育支柱產業。加快小城鎮發展,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發揮小城鎮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條件的地區按照小城市標準建設縣城。積極推進擴權強鎮,規劃建設一批重點鎮。開展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推動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適應進城農民剛性需求的住房供給。鼓勵地方建設返鄉入鄉創業園和孵化實訓基地。
(二十)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投入保障。繼續把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農業農村傾斜。制定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考核辦法,確保按規定提高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用于現代農業設施建設和鄉村建設行動,制定出臺操作指引,做好高質量項目儲備工作。發揮財政投入引領作用,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撬動金融資本、社會力量參與,重點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堅持為農服務宗旨,持續深化農村金融改革。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實施最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加大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保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做好監督管理、風險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農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強化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支持市縣構建域內共享的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大力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增加首貸、信用貸。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提高農業信貸擔保規模。將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做法逐步擴大到全國。健全農業再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期貨”在服務鄉村產業發展中的作用。
(二十一)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充分激發農村發展內生動力。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不動搖,有序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優先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用地。根據鄉村休閑觀光等產業分散布局的實際需要,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加強宅基地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日常登記頒證工作。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完善審批實施程序、節余指標調劑及收益分配機制。2021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階段性任務,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償轉讓的具體辦法。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管理信息網絡平臺建設,提供綜合性交易服務。加快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繼續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