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最美藥師”推選活動的通知》(浙藥監辦發函〔2021〕124號)文件精神,經各區、縣(市)推薦,市局相關部門研究,擬同意以下人員為“最美藥師”推薦人選:
1.杭州胡慶余堂(tang)國藥號(hao)有限公司徐艷波;
2.杭州海王(wang)星辰健康藥房有(you)限公司慶春(chun)苑店姜麗麗;
3.桐廬桐君堂大藥房連鎖有(you)限公司潘峻(jun)芳。
公示時間為3天,從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止。公示期間,可以通過電話、來信來訪等形式向人事處反映和舉報公示對象的問題,反映和舉報要用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單位、地址或電話,以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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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馬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