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企業:
根據《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杭州市標準資助項目和培育項目的通知》(杭市管函〔2021〕12號)和余杭區《關于加快全域創新策源地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余政發〔2019〕17號)和《余杭區支持科技創新、鼓勵質量提升財政扶持政策實施細則》(余科〔2019〕32號)文件精神,特向全區征集2021年度標準化建設資助(獎勵)項目和培育項目,現將有關申報要求明確如下:
一、征集對象
在余杭區依法登記注冊,財政級次屬余杭區;依法納稅,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財務記錄的各類企業及其他組織機構。
二、申報要求
(一)時間要求。2020年度內(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完成的標準化建設項目。
(二)申報條件。按照附件1《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杭州市標準資助項目和培育項目的通知》(杭市管函〔2021〕12號)和附件2《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余杭區標準化資助項目的通知》要求。
(三)資料整理。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關資料收集,并裝訂成冊(申報市級標準化項目資料一式三份,區級項目一式兩份),對通知中明確的要件缺失或不全的,科室將電話告知補充完善,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或仍不符合要求的,科室將予不符合要求處理。
(四)資料提交。科室于發通知之日起開始受理,至2021年3月5日(周五)為資料提交截止時間,逾期不提交視為自動放棄。
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計量合格評定科(余杭區臨平世紀大道928號1806室),受理人:朱建根,聯系電話86137899。
附件:
1、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杭州市標準化資助項目和培育項目的通知
2、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余杭區標準化資助項目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