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杭州錢塘新區經發科技局:
為加快我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產品市場應用,促進新材料產業發展,落實《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戰略 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要求,根據《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認定管理辦法》(杭經信材料〔2019〕36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規定,現就2019年度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范圍
申報主體和申報產品需符合《認定辦法》(可在市經信局網站//www.hzjxw.gov.cn下載)第一條“認定范圍和條件”的規定。申報的首批次項目研發完成及中試后銷售的總體時間跨度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申報資料及要求
根據《認定辦法》和《杭州市工業與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細則》(杭經信財務〔2018〕164號)的要求,遵循企業和單位自愿原則,申報項目需提交以下資料:
1. 2019年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2.省級以上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新材料檢索查新報告;
3.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通過合法授權獲得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文件;
4. 產品采用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提供標準號;采用企業標準的,需提供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證明材料;
5. 產品用戶使用報告(蓋章原件);
6.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掃描件;
7. 產品首次銷售合同和銷售發票掃描件;
8.企業在售其它新材料產品基本情況表(附件2);
9.申報單位2018年度全部新材料產品銷售總額或占比、申報產品中試后首年度單個產品實際銷售額符合《認定辦法》第一條第三款、第一款規定的證明材料(專項審計報告原件,格式參見附件3);
10.申報單位承諾函原件(附件4)。
以下材料如有可提供:
1.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檢測)報告
2.新產品鑒定報告
3.產品實物照片(.JPG格式)
申報單位應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格式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見附件5),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書面材料一式四份(附電子稿)于7月25日前上報當地經信部門,并須同步上傳杭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專家評審材料由項目單位根據評審通知要求另行自帶。
三、區縣審核及上報
按《認定辦法》規定,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濟局)負責受理企業或單位的申報資料,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進行審核,提出項目推薦意見,并正式行文于2019年8月5日前將推薦正文并附《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6)、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附電子稿)報送杭州市經信局材料產業處。聯系人:沈蕓,電話:85257060,郵箱:, 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號市民中心A座1613室,郵政編碼:310016。
附件:1.2019年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申請表.doc
2.企業在售其它新材料產品情況表.doc
3.專項審計報告說明.doc
4.申報單位承諾函.doc
5.項目申報書封面及格式.doc
6.2019年杭州市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申報匯總表.doc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