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穩就業促發展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區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穩就業促發展工作,促進全區就業形勢穩定,根據《關于進一步落實復工企業用工保障促進就業相關政策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3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121號)和《關于貫徹“區防疫惠企28條”政策加強企業用工保障的實施意見》(余人社發〔2020〕13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實施2021年穩就業促發展系列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舉辦“春風行動”系列招聘。通過余杭人力資源服務網、“余杭云聘”微平臺、企業線上服務群等開展線上招聘會活動。企業在線發布崗位信息、崗位需求自動匹配、一鍵直達面試解決招聘難題。2月19日至2月26日,舉辦東西部勞務協作線上招聘周,2月25日至3月25日,組織開展全區“春風行動”云聘會,進一步打通勞動力供求渠道。根據實際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適時在臨平、余杭、塘棲、瓶窯、良渚、仁和就業服務中心開展線下招聘會。組織全區20個鎮(街道)開展崗位“宅急送”活動,整理轄區內企業崗位需求信息,送崗位到村(社區)和就業困難等重點人群,實現送崗位到家。每個鎮街、平臺舉辦各類型、各層次專場招聘會不少于1場。
二、支持企業減負穩崗擴崗。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就業作用,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返還失業保險費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鼓勵企業加大新員工招聘力度。疫情響應期間,對我區企業直接招用杭州市以外戶籍人員初次在我區就業,并在我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用工補貼。對來自東西部扶貧對口幫扶(支援)地區的人員,首次被我區企業招用,并在我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員工一次性生活補貼;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用工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三、落實就業援助精準對接。落實大齡失業人員待遇延長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由其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因人施策,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幫扶,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兜底安置作用。全年開發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不少于600人。
四、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深化跨區域勞務協作,為企業節后的生產用工提供服務保障。鼓勵和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用工服務,疫情響應期間,對民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區用人單位推薦或派遣區外人員首次來我區就業,并在我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單家機構最高補貼30萬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五、開展復工返崗專項行動。提早摸清春節前后企業開工復工和農民工返鄉返崗情況,及時開展就業形勢監測分析,準確把握企業減員、農民工回流等情況,做好應對預案,提前謀劃節后有序務工。鼓勵企業“點對點”包車接送方式組織市外員工集中返回我區上崗,單次人數15人(含)以上的,按800元/人的標準補貼企業。企業包車發車時間暫定2021年4月30日止。
六、組織開展技能提升培訓。鼓勵企業結合需要靈活安排職工在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支持重點行業、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開展線上培訓的,給予最高800元/人的培訓補貼。提高培訓針對性和時效性,根據企業和留杭過年職工的技能培訓需求,制定“企業+社會化”和“線上+線下”的技能培訓模式。
七、做實就業指導精細服務。積極開展就業政策宣傳,使企業和群眾全面了解相關政策信息,得到政策咨詢、崗位信息、勞務對接等服務。做好就業指導推薦服務,面向重點就業群體開展“131”服務,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3個適合的崗位信息、1個培訓項目。充分發揮余缺調劑機制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勞動力余缺調劑活動,促進企業間用工平衡。對列入服務清單的重點缺工企業,開展實時跟蹤服務,其中缺口100人以上的企業,落實服務專員,“一企一策”幫助解決用工問題。
各鎮(街道)和有關單位要周密部署安排,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深入開展穩就業促發展工作,抓好穩就業保就業政策落地,促進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通知中的企業用工補貼不重復享受,與省市區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有類同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區 財 政 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