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nian)杭(hang)州市企(qi)業高(gao)新(xin)技術(shu)研(yan)究開發中心申報通知 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的作用,根據《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杭科計〔2019〕21號),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21年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以下簡稱:“市級研發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市級研發中心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經市級以上科技管理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和農業科技企業。企業重視科技創新和自主技術研發,能為中心建設運行提供良好科研條件和必要的條件保障。企業誠信經營,發展良好,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等行為。 2.在申請認定時,企業已建立中心的組織架構,中心的發展方向、目標任務明確,有一支較穩定的研發隊伍。其中,負責人具有承擔研發中心帶頭人相應的品德、能力和業績,專職從事研發活動人員10人以上,或占企業在冊職工比例10%以上。 3.中心擁有自主研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必需的實驗(試驗)條件及基礎設施。其中,科研場地相對集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專用科研設備原值總額200萬元以上,軟件研發企業和農業企業100萬元以上。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聯合組建中心的,企業專用科研設備原值總額占比不低于80%。 4.中心科研活動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財務實行單獨建賬核算,所需經費納入建設企業財務年度預算,上一年度自籌研究開發費用投入200萬元以上,農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企業年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達3%以上也可以申報。 5.中心具備較好的研發成果基礎。申報前,依托企業已組織實施一批技術創新項目(市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或企業自主立項技術創新項目等3項以上);取得一批科研成果,獲得授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1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登記(獎勵)成果等3項以上。 二、申報材料 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向各區(縣、市)科技局提出申請,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1.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申請表。 2.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方案。 3.依托單位上一年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專項審計報告(需披露企業研發活動情況)。 4.企業研發活動附件材料: (1)研發中心專職工作人員情況; (2)研發中心科研設備情況; (3)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情況。 三、申報要求 1.申報時間。企業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6月16日;各地科技管理部門上報截止時間:2021年7月6日。 2.申報方法。本次申報工作統一通過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進行網絡申報,點擊“法人登錄”,使用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無政務服務網賬號請先注冊。登錄系統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首頁進入研發中心模塊進行申報,并上傳有關材料。企業申報成功后,在申報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份,加蓋企業公章后,送當地科技局存檔。附件1(申請表)中的通訊地址請按新的行政區劃填報。 3.評審推薦。請各區(縣、市)科技局按照《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杭科計〔2019〕21號)的要求,認真做好研發中心申報評審工作,統一查詢出具申報企業近三年環境污染、消防安全生產、稅收和知識產權等無違法行為證明,并于2021年7月6日前,將研發中心的推薦名單,按工業類和農業類分別匯總(附件4)后,形成單位正式推薦文件,統一報送到市科技局高新處。 四、聯系人 1.市科技局高新處聯系人:王曉燕 87086273 王立華 85394613 2.市科技局農社處聯系人:毛宇驍 87024858 3.網絡技術咨詢:
附件: 1. 2. 3. 4.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5月6日 |